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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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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1 章

回到家,方女士和餘夏都在,餘夏還帶了兒子過來。他們仨其樂融融,直接忽略餘應春的存在。

餘應春徑直走過去,意欲上樓回自己房間,被方女士一記眼刀攔下。

方晴上一秒還在樂呵呵和餘夏哄外孫,下一秒便板著臉,叫住餘應春:“站住,去哪兒啊?”

餘應春只好轉身,捏著眉心應付她:“媽。”

方晴冷笑一聲,覷著餘應春:“哼,還知道我是你媽?怎麽樣啊?”她問的自然是今晚相親的事。

餘應春表情更糾結,一副難受的樣子,轉身要往樓上去,“哎媽,我有點不太舒服,我先上樓……”

方晴拽住他袖子,把人拉回來,氣極反笑:“去哪兒啊?一看你這樣,就知道又沒戲是吧。”

她往後一屁股坐進沙發,抱著胳膊,開始數落。餘夏抱著兒子,自覺地往旁邊撤開。

“你看看你,你都多大了,能不能上點心?”方晴說到激動之處,忍不住拍著沙發扶手,苦口婆心,“你不想繼承你爸的公司,好,我們也同意了,從小到大,你幹了多少不成器的事兒啊?我和你爸怪過你嗎?沒有吧。但你讓我們省過心嗎?”

聽她越說越激動,餘應春長嘆一聲,在她身側坐下,無奈地打斷她:“今晚林小姐說有急事,所以先走一步。這種事,也急不來是不是?你看傅西澤,他不是也單身嗎?”

方晴皮笑肉不笑,白自己兒子一眼:“你還好意思說傅西澤,他和你一樣嗎?他那麽多粉絲,想成家還不是分分鐘的事。再說了,他的事業和你能一樣嗎?你也靠不結婚吃飯?”

餘應春啞口無言,根據經驗,這時候最應該做的就是沈默。

餘應春不說話了,方晴就更來氣了,數落得更加厲害。

從他幾歲數落到三十歲,聽得人頭大。

餘夏及時勸阻:“哎,媽,算了算了。他說得也有道理,這事兒確實勉強不來。你也少說兩句,大晚上的,咱們早點休息吧。”

方晴哼了聲,起身上了樓,剩下餘應春和餘夏。

餘夏拍了拍弟弟的肩,“沒事兒,咱媽可能也是年紀大了,那啥,你也體諒一下。畢竟都不容易。”

餘夏比餘應春大五歲,早早成家,如今兒子都五歲。餘夏的兒子叫沈清遠,小名泡泡,長得和餘夏像,可可愛愛的,乖巧得很。

餘應春點頭,表示明白。

沈清遠奶聲奶氣地和他說:“舅舅,你也該給我找個舅媽啦。”

餘應春摸了摸他的頭,嘖了聲。他和餘夏也有好些日子沒見,這個外甥更是快半年沒見。他從錢包裏拿出幾張錢,遞給小外甥,“來,舅舅給你買玩具。”

餘夏瞪他一眼,推辭回去,“幹嘛呢?”

餘應春硬塞給孩子,“這不是給孩子嗎?”

餘夏推辭不過,只好收下,只不過還是警告兒子不許亂花。餘夏看一眼樓梯,說:“我去看看媽,你陪他玩會兒。”

“行。”

電視機裏還放著游戲,他便拿過手柄,陪泡泡玩游戲。

泡泡卡在那關很久,看著舅舅一下通關,崇拜之情油然而生。

“舅舅,你打游戲好厲害啊。”

餘應春笑了聲,“還行吧。”

他年輕的時候也玩各種游戲,心思不怎麽在學習上,沒少給方晴他們添堵。他玩過的游戲可多了,網游手游,都有涉獵,一直到近兩年,才漸漸玩得少了。

泡泡哇了聲,更加崇拜,“舅舅,你教我玩游戲吧。”

“行啊,不過你媽同意了嗎?”

泡泡點頭:“最近不是放暑假嗎?媽媽同意啦。”他興高采烈去開手機,問他哪些游戲好玩。

餘應春鼠標劃拉屏幕幾下,給他講解,劃過逍遙江湖的時候,他還詫異,這游戲居然還沒倒閉。

泡泡不理解,“為什麽要倒閉啊舅舅?”

“因為這個游戲已經出來七八年了,我還以為早就關服了。”

“那舅舅你玩過嗎?”

“玩過啊,並且還挺厲害的。”那時候怎麽也是全服第一的水平。

“舅舅好棒!那後來為什麽不玩了?”

後來?後來遇上了一個徒弟……

他停頓,泡泡疑惑地看著他,“然後呢?”

“沒啦,反正就不玩啦。”

泡泡哦了聲,又繼續看下一個游戲。舅甥倆興高采烈下了不少游戲,餘應春忽然問:“泡泡,你會唱小跳蛙嗎?”

泡泡點頭,“會!我給舅舅唱!”

說完,他就樂呵呵地唱了起來。餘應春聽在耳裏,被壓下去的笑意卷土重來,心情莫名好了不少。

他聽泡泡唱完,又給了泡泡一百塊,誇他唱得好。

正好餘夏回來,餘應春功成身退,上樓回房間。才到樓梯口,就聽見餘夏的罵人聲音:“餘應春你要死啊,好的不教凈教壞的,泡泡才多大,就教他玩游戲。”

餘應春頭也沒回,辯駁:“小孩子玩玩游戲,有助於智力發育。”

“我可去你的吧。”

*

餘應春笑著推開自己的房門,他其實不常回家裏住,成年之後就已經搬出去,有自己的固定住所,偶爾才回家來住幾天。最近因為餘夏帶著泡泡回來,這才回家住。

他拉開椅子坐下,開了電腦。剛才和泡泡一聊,點燃了他的好奇心。

他電腦裏沒有逍遙江湖這款游戲,下載安裝花了些時間,回想賬號密碼又花了好些時間,等登錄進游戲,已經過去兩個小時。

雖說這游戲還沒關服,但也已經很淒涼,世界頻道都沒幾個人活躍。好友列表幾乎都是灰色,消息列表還有好幾十條,大多是系統提示。

他本以為全是,直到清到最後幾封。

郵件主題都是淺淺收,來自:逢秋。

餘應春放下鼠標,擡手靠在腦後,手指用力兜著後腦勺,仰頭看向天花板。他緩緩闔上眼皮,轉動身下的椅子。

後來怎麽不玩了?

因為遇見了一個十七歲的傻徒弟,死乞白賴非說喜歡他,給他寄過自己做的零食,寫過情書,每天一日三餐和他報備,雞毛蒜皮的小事能說一籮筐;在節假日的時候,祝福語從不缺席;天氣預報看兩個城市,有雨的時候會提醒他加衣服帶傘。

雖然零食做得不怎麽好吃,情書寫得很傷春悲秋文藝兮兮,但是想想是個十七歲的小姑娘,又能從笨拙裏感受到真誠,還有熱烈。

熱烈得像太陽,灼灼耀眼,又像一朵紅得正好的玫瑰花,奪目又養眼。看一眼,就覺得心情很好。

他停下椅子,睜開眼,吸了口氣,才打開第一封郵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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